工作室负责人: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副院长 蔡韦龄副教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根据《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相关政策,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同时,依据《阳光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非常规教学型工作室和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以建立公共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目标,依托儿发学院应用心理学教学工作室、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教师以及双师型队伍,同时容纳行政管理人员、业界专家等成员,将课程成果转换、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与教师服务水平增长作为本工作室的宗旨,共同开展社会公共心理服务工作。
本工作室拟从以下几个工作角度开展:
1、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目标对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具体内容: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2、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目标对象:社区全员对象、家庭单位;具体内容: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预防不良心态,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针对社区家庭成员中心理困扰高发人群如老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失独家庭,单亲家庭等,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心理服务;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群体的需求进行团体辅导,设计不同主题的团体辅导方案,比如针对青少年群体,设计情绪疏导、人际关系等主题的团体辅导方案进行心理服务。通过专业权威的心理量表对对社区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评估,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档案,为社区制定社区家庭心理危机干预方案措施,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打造幸福社区。
3、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目标对象:社会普通人群。具体内容:充分发挥本工作室心理咨询师师资力量引导和支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
4、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目标对象:0-22岁儿童青少年。具体内容:辅助学前教育机构,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辅助特殊教育机构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辅助中小学校,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针对高等院校,建立动态心理关注系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同时开展面向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服务。
5、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目标对象:老人、妇女、残疾人、社会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目标对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本工作室集聚专业力量,旨在打造服务于海西经济建设、造福地方,有阳光服务精神的社会心理服务团队,同时,在带领学生参与各类型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巩固并扩展专业技能、从而提升就业竞争力,打造阳光特色的心理专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