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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蔡韦龄


蔡韦龄,中共党员,副教授,阳光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台湾铭传大学博士,阳光学院应用心理学学科带头人,阳光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高级执行师,2016年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计划,曾作为访问学者2008-2009年赴美国佛蒙特州立大学访问学习,于2013-2014年赴台湾铭传大学访问学习。主持并参与多项省厅校级课题,发表各类学术期刊论文多篇,并多次荣获阳光学院优秀教师、阳光学院教学优秀奖、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以及阳光学院服务育人奖等。主要教授《管理心理学》、《心理学专业英语》、《组织行为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心理学专业类课程,并致力于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以及职场中的普及与应用,同时也尝试心理学的本土化相关研究。